新收入准则,执行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对建筑企业来说,新收入准则对其核算科目影响变化还是挺大的,很多建筑企业会计就经常疑惑,我现在到底该如何做账呢?

其实这也要分,毕竟新收入准则是针对执行会计准则企业的,对于很多小建筑公司,它们本身可能根本没执行会计准则,自然对这个新收入准则更是陌生和无视了。

那么对于建筑企业怎么核算收入呢?具体我们来分情况看看。

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在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前,是按照建造合同准则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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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和客户签订一项工程合同,造价5000万,客户按照工程完成量每年结算一次,工程预计发生总成本4500万,三年完工。

其实做这种合同的会计核算非常简单,最关键的就是把工程的执行情况表做出来,只要有进度表,这个分录数据来源都有了。

假设此工程的进度情况如下:

我们这里主要涉及归集成本、结转收入成本、结算、收款,所有数据表格中都有,暂不考虑增值税影响。

1、日常核算归集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500(数据来源当年发生成本栏)

贷:应付账款等1500

2、根据业主计量单验工计价

借:应收账款 1600

贷:工程结算 1600(数据来源本期结算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66.6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66.67(数据来源当年确认收入栏)

4、最后竣工结算对冲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完工前不需要结转。

借:工程结算5000(数据来源本期结算金额合计)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500(数据来源当年发出成本栏合计)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000

执行会计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执行的情况,又如何处理的呢?

还是前面那个案例,我们来看看分录如何做?

1、日常核算归集施工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500(数据来源当年发生成本栏)

贷:应付账款 1500

2、根据业主计量单验工计价

借:应收账款 16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600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666.67

贷:主营业务收入1666.6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

贷:合同履约成本—成本结转 1500

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简单,不设工程结算或合同结算等科目,核算流程进一步简化,但应收账款科目余额,不能阶段性的反映业主的验工计价金额。

1、日常核算归集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500

贷:应付账款 1500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应收账款 1666.6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66.6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500

虽然小企业在提供跨年的建筑服务时候也应该按照完工百分比来确定结转的收入和成本,但是实际上,很多小企业根本算不了什么进度,预计总成本也没有,所有你会发现,实操很多小公司都是先归集归集成本,然后实际要确认收入都是按开票来的,开多少就确认多少收入,然后结转成本,或者按照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多少来确认收入。

但是这种肯定是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的,这种会导致收入和成本的不匹配,比如小企业本身当年归集了1000万的成本,但是建设方只让开100万发票,按100万确认了收入,这显示是不匹配的。

更重要的是,税务上还存在风险,存在当期少确认收入的风险。这种情况建议可以直接以工程计量确认收入并结转当期归集的成本